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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推荐]合理使用兽药 保障畜产品安全

[日期:2009-11-08] 来源:  作者: [字体: ]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合理使用兽药 保障畜产品安全

 

1、不使用过期和淘汰的兽药  

凡规定有效期的兽药,期满后,效价即降低或失效。不同的兽药有不同的有效期,例如硫酸抗敌素注射液、汞撒利茶碱注射液、复合维生素B注射液、麦角流浸膏、淀粉酶等有效期为1年。在使用中,要注意药兽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,凡过期者不得使用。为了保证畜禽用药安全,早在1982年原农牧渔业部曾以(82)农(牧)字第83号文件,列指了被淘汰禁用的兽药品种共100余种,继续使用这些已淘汰的兽药,不但影响畜禽疫病防治的效果,而且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,因此,兽药使用者要掌握哪些药是已被淘汰品种,不要使用这些品种。 

2、熟悉兽药的特性,合理调配使用。

因青霉素、链霉素在酸性、碱性环境中均极易被破坏,所以在给畜禽用青霉素、链霉素时,应避免饲喂呈酸性、碱性的饲料,饲料添加剂和药物,如青贮饲料和酒糟;胆碱、维生素B1、维生素B6等饲料添加剂;四环素类、磺胺类、巴比妥类、肾上腺类等药物。

四环素类药物:四环素类药物因可与钙、镁等元素结合成不能被吸收利用的络合物,使药物的药效降低或丧失,故使用四环素类药物时,应忌喂富含钙、镁等元素的饲料、饲料添加剂和药物。如黑豆、大豆、饼粕等饲料;石粉、骨粉、蛋壳粉、石膏等饲料添加剂;碳酸钙、磷酸氢钙、葡萄糖酸钙、氯化钙等补钙药物。

磺胺类药物:因硫会加重磺胺类药物对血液的毒性,引发硫络血红蛋白血症,所以在使用磺胺类药物时应忌喂含硫的饲料添加剂和药物,如人工盐、硫酸镁、硫酸钠、石膏、硫酸亚铁等。

维生素类药物:因维生素类药物多为酸性,故不能与碱性较强的饲料添加剂和药物同时使用,如胆碱、碳酸钙、磺胺类药物。另外,硫酸亚铁、氯化亚铁、硫化亚铁也不能与维生素类同时使用,否则,此类饲料添加剂会加速维生素类药物的氧化破坏过程。还应注意:防治畜禽维生素A缺乏症时,应忌喂棉籽饼,它会影响维生素A的吸收。

葡萄糖酸钙、氯化钙、磷酸氢钙等补钙药:应忌与强心苷合用,忌喂麸皮、菠菜等饲料和胆碱饲料添加剂。因强心苷、胆碱等碱性较强,而钙在酸性环境中易吸收,在碱性环境中吸收很少。

敌百虫:应忌喂含小苏打的饲料添加剂和药物,因小苏打碱性较强,可使敌百虫转化为较强毒性的敌敌畏而引起严重的中毒。

 硫酸亚铁等含铁药物:应忌喂麦麸、高梁,因为麦麸含磷较高,可抑制药物的吸收利用;高梁中含有较多的鞣酸,可使含铁制剂变性,而降低药效。

 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:如氢化可的松、倍他米松、醋酸可的松、醋酸地塞米松、醋酸泼尼松等,急性细菌性感染时应与抗菌药并用,禁用于骨质疏松症和疫苗接种期。

3、选择合适的用药途径

苦味健胃药如龙胆酊、马钱子酊等,只有通过口服的途径,才能刺激味蕾,加强唾液和胃液的分泌,如果使用胃管投药,药物不经口腔直接进入胃内,就起不到健胃的作用。

没有注明可用于口服的疫(菌)苗,各种抗血清、青霉素(单胃兽)、氯霉素(成年反刍兽)、黄体酮、促肾上腺皮质素等,只可用于注射。氯霉素使用时不可静脉注射,并不可给成年反刍兽口服。

 4、注意使用合适的剂量和药物的有效浓度

用药剂量太小,达不到治病的目的,但是,剂量过大不但造成浪费,还会因过量使用抗生素使病原微生物产生耐药性。如氯霉素不可对仔畜禽用高量,不可给犬多次使用和用量过大,因易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和溶血性贫血。 

使用中还应注意兽药的有效浓度,如肌肉注射卡那霉素,有效浓度维持时间为12小时。连续注射间隔时间应在10小时以内。青霉素粉针剂一般应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,油剂普鲁卡因青霉素则可以间隔24小时用药1次。

5、兽药的适用性

     猪、犬属于易呕吐的动物,在猪、犬发生毒物中毒的初期,可选用催吐药,但马属动物不易呕吐,故不能投喂催吐药。槟榔对鸡绦虫,鸭、鹅剑带绦虫均有效。但马对槟榔敏感,常引起严重反应。猫对槟榔极为敏感,服后可因支气管分泌大量粘液而窒息死亡,故槟榔禁用于猫。盐霉素抗球虫效果较好,但它对马属动物有害,只能用于猪、牛、兔、禽。

6、防止兽药的毒害和残留

     链霉素与庆大霉素、卡那霉素配合使用,会加重对听觉神经中枢的损害。家禽对敌百虫很敏感,应避免使用。有些抗菌药物因为代谢较慢,用药后可能会造成药物残留。因此,这些兽药都有休药期的规定,用药时必须充分考虑动物及其产品的上市日期,防止药残超标造成安全隐患。

为了畜产品安全,应该禁止使用激素类药品和安眠镇静药,包括中枢兴奋药,镇痛药,解热镇痛药,麻酸药,肌肉松驰药,化学保定药,巴比妥类药等用于调节神节神经系统机能的兽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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